OECD APA指引

OECD转让定价指南(TPG 2022)第四章Section F为APA,附有Annex II《基于MAP开展APA的指引》。

2022年9月28日OECD发布《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手册》(BAPAM),经BEPS包容性框架批准,为双边APA提供统一操作指南。

APA是在受控交易发生前确定适当标准(方法、可比对象、调整、关键假设)的安排,可以是单边、双边或多边的。

中国APA法律依据

层级 法规/文件 文号
法律 《企业所得税法》 主席令第63号,第42条
部门规章 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》 国税发〔2009〕2号,第48条
规范性文件 《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
规范性文件 《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

APA类型

  1. 单边APA: 仅涉及中国税务机关与纳税人
  2. 双边APA: 涉及中国税务机关、纳税人及税收协定缔约对方
  3. 多边APA: 涉及两个或以上税收协定缔约对方

申请门槛和条件

  • 金额门槛: 年度关联交易 ≥ 4000万元人民币(前3个年度每年度)
  • 合规条件: 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
  • 同期资料: 按规定准备、保存和提供

申请流程(6阶段)

阶段 内容
1. 预备会谈 企业提出预备会谈申请,讨论APA相关事项
2. 谈签意向 企业提交《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书》
3. 分析评估 税务机关开展分析评估,功能风险实地访谈
4. 正式申请 企业提交正式申请及相关材料
5. 协商签署 税务机关与企业(及缔约对方)协商并签署APA
6. 监控执行 税务机关对APA执行情况进行监控

简易程序(2021年第24号公告): 将单边APA简化为3阶段(申请评估→协商签署→监控执行),税务机关90日内完成评估。

适用年度和追溯

  • APA适用于3至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
  • 追溯适用以前年度,追溯期最长为10年
  • APA谈签不影响税务机关对不适用APA年度的调查调整

续签

  • APA执行期满后自动失效
  • 续签应在期满之日前90日内提出
  • 需提交《预约定价安排续签申请书》和执行情况报告

中国APA统计(2005-2024年)

指标 数据
累计签署APA 335例
单边APA 165例
双边APA 170例(占比50.7%,首次超越单边)
2024年签署 39例(单边12例,双边27例)

2024年报告显示双边APA累计首次超越单边APA,反映跨国企业对双边确定性的需求增长。

国际APA对比

国家 单边APA 双边APA 累计签署(截至2024)
中国 是 是 335例(2005-2024)
美国 是 是 2,566例(1991-2024)
日本 是 是 BAPA为主(2024财年194件结案)
德国 否 是 仅双边/多边

美国APA费用(2024年起)

  • 初始APA: $121,600
  • 续签APA: $65,900
  • 小型APA: $57,500

APA与BEPS Action 14(MAP)的关系

  1. APA是MAP的延伸: 双边/多边APA通常在税收协定第25条(MAP)框架下签署
  2. APA是预防性工具: 在交易发生前确定定价方法,预防争议
  3. BEPS Action 14推荐双边APA: 将双边APA项目列为最佳实践

本文为一般性实务讨论,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税务意见。

← 返回洞察观点